公司解散訴訟的管轄權歸屬

一、公司解散訴訟究竟由哪些地方的法院管轄
1、公司解散訴訟由公司住所地的基層法院管轄。公司被判決解散之后,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清理公司財產,制定并執(zhí)行分配方案之后,公司就不再有資產。此時才能注銷。
2、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條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xù)。
依照前款規(guī)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須經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
[2]《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
[3]《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條
[4]《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
[5]《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
二、公司解散訴訟由什么地方的法院管轄
公司解散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公司住所地不明的,則由其注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所謂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公司主要辦事機構一般是指公司董事會等重要機構,因為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管理決策機構,對外代表公司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三、公司解散訴訟的管轄法院是哪個法院
公司解散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公司住所地不明的,則由其注冊地人民法院管轄。所謂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公司主要辦事機構一般是指公司董事會等重要機構,因為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管理決策機構,對外代表公司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