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合同效力案件如何確定管轄確認合同效力案件的管轄規(guī)定

一、確認合同效力案件如何確定管轄呀,有哪些相關規(guī)定
確認合同效力案件一般確定為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以及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自行約定管轄的,確認合同效力案件訴訟可由其約定進行認定。
二、確認合同無效的級別管轄規(guī)定是什么?
一、確認合同無效的級別管轄規(guī)定是什么?因合同無效產生糾紛的,一般是由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進行管轄,也可以由被告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該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這就要求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管轄條款若使其有效就必須使之符合?!睹袷略V訟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該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這就要求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管轄條款若使其有效就必須使之符合1管轄地與雙方簽訂的合同有一定的聯(lián)系,即可以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或標的物所在地選擇某一地人民法院;
2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否則,該管轄條款就不發(fā)生效力,確定管轄法院最終要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之規(guī)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我們可以知道,對于認定合同無效的糾紛。如果級別管轄沒有違反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合同中有約定的,則按約定確定。如合同沒有約定,則應按《民事訴訟法》第24條確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二、認定合同無效的管轄理由是什么?因為對于管轄,法院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在實踐中也存在著一定得爭議,對無效合同糾紛一般亦應按定地域管轄,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一)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xié)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分析以上法條,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合同雙方只要在合同書上簽名或蓋章,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生效則還須具備“依法成立”這一條件。可見,合同成立是對合同事實的評價,而合同生效則是對合同價值的評價,二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二)無效合同屬于有效成立的合同。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這一法律規(guī)定,是對無效合同訂立、履行全過程的價值否定,但正如前文所述,這種對合同的價值否定只能及于合同的效力,而不能及于合同的有效成立。換句話說,只要符合成立條件,合同即使被確認無效也不能改變其有效成立這一客觀事實。
(三)“合同”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這里的“合同”顯然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而不是指有效合同。因為要確認合同是否有效,需對合同進行實體審查,這已超出了立案庭的職責權限,即便是業(yè)務庭的審判人員,一般也不可能在庭審之前確認合同的效力,何況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管轄權的審查只能進行程序性審查,而不應涉及案件的實體處理。因此,只有將該法條中的“合同”解釋為有效成立的合同,才符合立法本意,也便于實踐操作。可見,無效合同糾紛確定地域管轄時亦應適用這一法律規(guī)定。在合同中約定級別管轄的時候,應該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如果超出法律的范圍,約定是沒有效果的。如果無效合同中的約定無效,就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則處理。其實根本上來講,并不是所有的合同在民事主體協(xié)商一致簽訂之后就生效的,此時也是會出現(xiàn)合同無效的情形的,如果是出現(xiàn)了合同的效力的糾紛的,此時簽訂合同的民事主體之間是可以選擇通過協(xié)商或者是訴訟的方式處理的,保護自己的合同權益。
確認合同無效的級別管轄規(guī)定是什么?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租賃物須為法律允許流通的動產和不動產。
法律咨詢
以下是租約合同的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后,租賃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約,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的理由而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如租方提出收回該房產的,除須退還保證金給承租方外,并須賠償2個月租金給承租方;如承租方提前退租的,出租方有權沒收全部保證金。在通知期間,承租方需照常交租金。請問按上述合同,單方中止租賃合同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要對方同意才可中止嗎?不需經對方同意嗎?
律師解答
按照合同約定,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并支付違約金,即可。只需通知即可,無需對方同意。
相關法律知識
承租人的轉租權
承租人轉租租賃物須經出租人同意。轉租與債的轉移不同。轉租期間,承租人與出租人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不履行對租賃物妥善保管義務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負賠償責任。承租人未經同意而轉租的,出租人可終止合同。
引用法規(guī)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五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四條
[1《民事訴訟法》 第24條
三、確認合同無效的管轄,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
確認無效合同的管轄首先按照雙方事先的約定確定管轄權。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可以事后達成協(xié)議選擇管轄法院。未事前約定,事后又無法協(xié)商確定管轄權的,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lián)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lián)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
【溫馨提示】聽律網網27萬+注冊律師日常科普法律干貨,若當前有棘手的法律問題,可以點擊一對一快速咨詢律師,從專業(yè)角度給你最合適的解決方案。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四、關于確認合同效力的管轄
2021年新《民事訴訟法》關于確認合同效力的管轄規(guī)定,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lián)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新民訴法增加了一個概念性的可供選擇的法院即"與爭議有實際聯(lián)系地點的人民法院"。新民訴法中的協(xié)議管轄條款,是針對合同和其他財產糾紛而設立的。只要就合同糾紛訂立管轄協(xié)議的,可認定由該合同產生的違約糾紛和侵權糾紛均由所選法院管轄。增加的“與爭議有實際聯(lián)系地點的人民法院”應是指與合同或者爭議標的有實際上的連接點的法院。
引用法規(guī)
[1《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五、確認合同效力案件怎么去確定管轄
確認合同效力案件也屬于合同糾紛,其管轄適用合同糾紛的管轄原則。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管轄法院的,則由合同中約定的管轄法院管轄;
如果沒有約定的,則由合同履行的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至于合同履行地,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以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動產的,以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以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屬于即時結清的合同的,以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guī)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