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貸款回訪時說錯話銀行不發(fā)貸款現(xiàn)在已過了合同約定期買方算不算違約

一、二手房貸款回訪時說錯話,銀行不發(fā)貸款現(xiàn)在已過了合同約定期買方算不算違約
視具體情況而定。在實踐中,會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分情況進行處理。如果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買方承擔,那就算違約,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但是因為買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準貸款,也算違約。如是銀行的原因,致使貸款不能辦理,那不算違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二、二手房買房貸款審批不通過算違約嗎
買二手房貸款不通過算不算違約,這要分情況來看。第一、如果是由于政府政策變化導致的那個貸款不能通過的,由于不屬于雙方的過錯,那么雙方都不用承擔違約責任。第二、但是如果由于購房人自身的問題造成貸款不能通過的,就屬于購房人違約,這個自身問題可能是由于貸款人他本身的征信有問題,比如上黑名單,或者他的工資收入,它不足以償還貸款,也會導致銀行不準那個貸款。第三、如果由于出賣自身的問題造成的貸款不能通過,就屬于出賣人違約這情況有,但是比較少。另外如果雙方對這個貸款不能通過,在合同上面有另外約定的,這個法律的規(guī)定,是由合同的約定來處理,就是除外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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