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是什么?

一、經濟適用房要申請,需要什么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一)有當地城鎮(zhèn)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guī)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準;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有什么條件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qū)常住城鎮(zhèn)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jiān)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筑面積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統(tǒng)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在哪里申請經濟適用房呢?需要什么條件
關于在哪里申請經濟適用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1、有當地城鎮(zhèn)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2、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guī)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準;
4、市、縣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人應當持家庭戶口本、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收入證明和住房證明以及市、縣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證明材料,向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四、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么條件?
根據我國的經濟適用房政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zhèn)戶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周歲,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guī)定的標準。城八區(qū)的上述標準由市建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價格等因素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遠郊區(qū)縣的上述標準由區(qū)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三)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yǎng)、扶養(yǎng)或者撫養(yǎng)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并計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五、鄭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么,申請條件
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根據去年8月份公布的《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暫行管理辦法》,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家庭成員有戶口遷入的,遷入時間必須在2年以上;無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今后,房管部門將逐步放開申請者收入標準限制,逐步變?yōu)榈捅藴实?倍、7倍、8倍。鄭州市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為每月340元,5倍就是1700元,8倍就是2720元;單身人員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時,年齡應滿28周歲。新就業(yè)職工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月工資低于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本人及父母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來鄭務工人員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累計繳納3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兩年以上勞動合同;月工資低于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在本市市區(qū)范圍內無自有住房;非本市的戶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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